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,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,提高党员素质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、号召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增强共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进、履职尽责争优秀,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。明确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,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方面特制定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,具体相关事宜如下:
一、评选要求
遵循“民主公开、自下而上、好中选优”的原则。
二、评选范围
全校教职工中的正式党员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德
1、党性观念强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,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、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相关规定,坚定理想信念;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本职工作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做事坚持原则,讲政治顾大局。
2、道德品质好。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不断加强道德修养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,维护学校威信,维护师生利益。做人堂堂正正,做事认认真真。团结同事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遵守社会公德、教师职业道德、学术道德和家庭美德。
(二)能
1、作风优良。刻苦钻研本职业务,具备现任岗位的政策水平、专业知识和完成现任岗位所必需的组织、管理、技术能力。善于主动地、 创造性地工作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。工作讲求实效,说实话,出实招,办实事。
2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,主动为师生和群众解难题,自觉维护师生和群众正当权益,在职工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威信,维护党员形象;对待工作勤勤恳恳,任劳任怨,不计较个人得失,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。
(三)勤
1、执行党的章程,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内活动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理论学习、业务进修,自觉接受继续教育,坚持学以致用,提高教书育人本领,努力做业务的“排头兵”。
2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遵守岗位纪律。不迟到,不早退,工作出勤率高,学校组织的各项会议,活动准时参加,积极参与。一年内病假不超过 20 天、事假不超过 7天(旷工半天以及停薪留职人员均不参加评选)。
(四) 绩
1、关心学校的各项制度建设和实施,关注学校的现状和发展前景;坚持个人服从党组织,少数服从多数,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,带头执行党组织做出的决定,全面及时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。
2、政绩突出。在学校管理、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,能较好地改变学校原来面貌,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,形成良好的教风、学风和校风,各项工作有显著起色。
四、 评选办法和程序:
1、支部委员会制定评选方案。
2、每年根据党员人数比例评选优秀共产党员。
3、组织全校正式党员投票评选优秀共产党员。
4、统一公示评选结果。
5、公示期满后进行表彰。
五、材料要求:
1、申报表一份;
2、先进事迹材料一份;
3、荣誉证书一份。
六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中共湖南护理学校支部委员会
2021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