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做到用得合理,群众满意,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,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
(一)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。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,实行单独核算。根据审定的预算,工会经费开支,由分管工会工作领导一支笔审批。
(二)坚持遵纪守法原则。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、规定和开支范围、标准,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,遵守财务纪律。
(三)坚持统筹兼顾、保证重点、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的原则。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、开展教职工教育和活动。
(四)坚持预算管理原则。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,并按上级工会要求,认真编报和执行。
(五)坚持勤俭节约原则。要少花钱,多办事,办好事,节约开支,依靠教职工用好经费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。
(六)坚持民主管理原则。要定期公布账目,接受会员监督,每年接受一次内部审计。
(七)坚持为教职工服务原则。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;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;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、经济担保和抵押。
二、工会经费的来源
(一)会费收入:按规定标准交纳的会费。
根据全国总工会财务部有关工会会员交纳会费的规定,会员每月按工资收入的0.5%交纳会费,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,以及各项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等收入,暂不计算交纳会费。
(二)拨付经费收入
学校财务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%的40%足额向本单位工会拨付的工会经费,应于每月15日前及时足额将工会经费转入工会的银行账户,由工会统一管理;
(三)工会所属单位上缴的收入(本单位暂无)
(四)上级补助收入;
(五)投资收益;
(六)其他收入。
三、工会经费开支范围
(一)会员活动费。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。如会员活动日、郊游活动、联欢会、参观、电影、舞会、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。
(二)职工活动费。用于开展职工教育、文娱、体育、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。
职工教育方面。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、业余文化、技术、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、教学、消耗用品;职工教育所需资料、教师酬金;优秀教师、学员的自学奖励;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、科技、业务、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。
文体活动方面。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、节日联欢、文艺创作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展览;文体活动所需设备、器材、用品购置费与维修;文体汇演、比赛奖励;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、误餐费、夜餐费等。
宣传活动方面。用于工会组织政治、时事、政策、科技讲座、报告会的酬金;工会组织技术交流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、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;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;工会举办图书馆、阅览室、读报组所需图书、报刊以及工会广播站的消耗用品费等。
其他活动方面。除上述支出以外,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。如: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。
(三)维权支出: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。具体包括:劳动关系协调费、劳动保护费、法律援助费、困难职工帮扶费、送温暖费、其他维权支出。
(四)业务支出:工会培训工会干部、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。具体包括:培训费、会议费(含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委员会、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)、外事费、专项业务费(指工会开展工会组织建设、考核表彰、建家活动、大型专题调研、经审专用经费等专项业务发生的支出)、其他业务支出。
(五)事业支出。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、体育、教育、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学校必要的补助支出。
(六)其他支出。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,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