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财务处
计划财务处是学校财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机构,其主要职责如下:
(一)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学校财务制度》、《学校会计制度》等法律和法规,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全面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,维护财经纪律,加强财务监督,努力增收节支,提高经济效益,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、科研事业的发展。
(二)按照《会计法》、《学校财务制度》、《学校会计制度》的要求,做好财务核算,组织编制预、决算,严格支出审批制度,按时编制、报送各种财务报表,定期向学校理事会、理事长报告学校财务状况,及时反映学校财务信息, 为学校的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。
(三)负责计划、组织、协调、控制并考核学校的资金运作,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,合理的组织收入,管理学校的学费收入及其它资金的收入,严防漏收漏记。
(四)严格审批制度,严格执行《学校财务制度》及《学校会计制度》所规 定的支出的范围和标准,根据业务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,监督学校资金的正确使 用。
(五)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财产物资的账务核算和监督管理,包括固定资产管 理、库存物资管理、现金管理、银行存款管理、基本建设账务管理等,加强财产物资、货币资金、债权债务的核算与监督,保障学校各项资金的安全,防止学校资产流失。
(六)加强票据管理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》以及其它有关票据管 理规定,监督票据的合法使用及保管,做好领用及收回登记管理工作,防止票据的被盗或流失。
(七)按时核算并发放职工工资、临时人员及临护工资及全院绩效工资、福 利补贴等。
(八) 实施财务监督检查,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、职业道德教育及继续教 育学习和考核。
(九)履行安全工作、廉政建设一岗双责;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 其他工作。完成学校规定的招生工作任务。